最高法院:最新離婚訴訟20個法律實務問題解析(訴訟程序、事實婚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
婚后共同付款,離婚時尚未付款完畢的,是否屬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法院一般會判決得房一方繼續還貸,處理房屋分割)32、婚后一直與家庭其他成員共同生活離婚時如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答:應將夫妻共同財產先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3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知識產權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答:應以該知識產權的財產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判斷標準,而不應以該知識產權權利本身的取得的時間為判斷依據。離婚時,只能對現有財產進行分割,對沒有實現其價值的財產性收益不能
離婚案件怎樣辦理?一起來看看!
答:遇到這類情況,法院可向當事人釋明不起訴對房屋進行確權分割的法律后果,征詢其對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見。如果當事人同意在該案中不主張人民法院對該房屋進行繼續分割的,則案件恢復審理;如當事人堅持分割,則法院可限定其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逾期則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離婚訴訟恢復。二、同居、事實婚姻問題1、男女因同居生活生下子女,女方因撫養費問題提起訴訟,如何確定案由?應為解除同居關系還是給付撫養費?答:應確定為撫育費糾紛;如同居期間一方起訴“離婚”并要求對子女撫養作出處理的,應確定案由為解除同居關系。2、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小知識】離婚官司必勝技巧
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2、規范書寫起訴狀。對起訴狀的書寫,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這里,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系。以上就是關于離婚官司必勝技巧的有關內容,在離婚時要注意起訴狀的書寫,保留好相關證據。在進行財產分割時對沒有掌握的財產要保密,不要在訴狀中多提財產,這會增加自己的訴訟費用。
2018服刑人員如何離婚?離婚程序如何辦理?怎么分割財產?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
離婚后發現對方隱瞞了其他財產,如何分割?
地址: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香港中旅大廈21-23樓網址:www.sy-law.cn同居期間購置房產,分手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or婚前個人財產的轉化,如何判定?丈夫私自轉讓房產,配偶如何維權?離婚后生活拮據,可否撤銷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給付生活費條款?以個人房產租金償還婚后房產貸款,婚后房產是否屬于個人財產?一方罹患重病,另一方可否起訴離婚?一方婚前房產婚后加名,離婚時如何
共有財產應如何強制執行?(11部法律司法解釋及6個典型案例梳理匯總)|執行知識體系57
6、《離婚協議》中約定案涉房產贈與女兒,但未辦理相應變更登記,房屋權屬并未發生變動,胡洋、錢仕霞仍對涉案房屋享有份額。該案涉房產因無法分割,也未經析產訴訟確定共有份額的,法院認為可予執行,但在執行過程中應通過預留份額等方式充分保護錢仕霞的共有權益?!吧姘阜课菹岛?、錢仕霞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經審批建造,雖然二人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房屋贈與女兒胡小莉,但未辦理相應變更登記,房屋權屬并未發生變動,也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并及時通知共有人。共有財產中被執行人所有的部分屬于被執行財產范圍,人民法院可以對共有
共有財產應如何強制執行?(11部法律司法解釋及6個典型案例梳理匯總)
答:對此,執行機構應當進行異議聽證審查,并作出適當的財產權屬判斷。從合理保護被執行人配偶合法權益出發,我們認為被執行人配偶舉證證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為該財產為其所有,并裁定解除已采取的控制性措施:(一)執行期間被執行人未離婚,申請執行人知曉該財產為被執行人夫妻間約定歸被執行人配偶所有;(二)被執行人在執行期間或之前已離婚,除上述情形外的,執行機構應駁回其異議。聽證審查期間,被執行人配偶另行提起確權訴訟的,應中止聽證審查。確權訴訟終結前,暫緩對該財產的處分。第八條【在個人債務案件的執行中,被執行人配偶對已被采取控制性措施的直接由被執行人占有或登記在其名下的財產,以實際為共同所有為由提出異議的,執行機構如何處
婚內出軌不會影響離婚財產分割?怎樣做才能讓對方少分財產?
可以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1)離婚訴訟書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2)離婚訴訟書證明有銀行存款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券商名稱及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3)離婚訴訟書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4)婚訴訟書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5)離婚訴訟書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2、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損毀
【離婚律】婚內財產協議是否需要公證?
曾供職于上海長寧區人民法院,從事法律工作多年來一直專注于各類離婚案件,共代理或辦理數百起各種類型的離婚案件,案件類型包括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繼承遺產、債務糾紛、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糾紛、協議離婚、涉外離婚等各方面。對離婚案件涉及的公司股權、房產糾紛、大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糾紛尤為專長。在辦案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取得當事人充分認可,贏得良好口碑。
最高法院:最新離婚訴訟49個法律實務問題解析(訴訟程序、事實婚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 婚姻法之家
44、不起訴離婚,僅起訴被告給付扶養費,法院是否應予支持?答:法院可以。受理及對案件進行實質處理。45、離婚案件遺漏對子女撫養的處理,當事人應另案主張還是對案件申請再審?答:告之當事人另案起訴。46、探視權糾紛應如何執行?答:十周歲之內子女探視權的處理,應征得子女的意見。對于雙方關系矛盾激烈的,可由幼兒園或學校協助執行探視。47、已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能否再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提起訴訟?夫妻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門主持下達成的財產分割的協議,另一方能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答:當事人雖然達成協議,但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